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坚决禁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特发布本通告。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本)第四章第四十五条,《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通告第四条所依据法律为《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通告第五条所依据法律为《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和第四章第三十八条;通告第六条所依据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本)第四章第五十五条。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举措
近期发生多起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重大事件,社会影响极坏,暴露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监管缺位、执法不力、制度不健全等诸多漏洞。为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和监管,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