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6/04/01 8.4k 阅读 195 点赞

绥芬河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统计存在不严不实问题,部分废弃菌袋处置企业停产多年但上报数据显示仍有处理量,海林市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上报为100%,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台账核查机制,做好全市2024年废弃食用菌菌包综合利用统计工作,确保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对废弃菌袋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三、整改措施:

1.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严格落实废弃菌袋综合利用县、乡、村三级台账核查机制,通过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方式对废弃菌袋进行综合利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结合实际情况,对废弃菌袋处置企业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核实上年度废弃菌袋辖区内处理量,确保数据准确。

3.加强对数据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确保废弃菌袋综合利用数据填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数据审核强化。对废弃菌袋处置企业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核实上年度废弃菌袋辖区内处理量,确保数据准确。

2.分类统计规范。按燃料化、肥料化等途径分类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加强能力提升。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员数据填报准确性。

4.公示审议等情况:经相关职能部门审议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经在绥芬河市政府网站10天公示,无异议。

五、验收情况:

验收组通过查阅整改材料,确认绥芬河市完成整改任务,该问题整改通过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芬河市委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