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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黑龙江省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示

2026/11/02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193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全省优秀地名文化,充分展现其背后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审查筛选、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等多个环节择优认定,拟将下列36个地名(名单附后)列入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1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黑龙江省民政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附件:黑龙江省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备选名单

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联系电话:0451—82634023;

受理邮箱:hljqhdm@163.com。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6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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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