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医保及卫健部门积极落实“三个服务”,持续做好“三个优化”,以提升医保、医疗便民服务能力,为门诊慢性病患者提供良好就医体验。
据介绍,我市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外配处方服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须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门诊外配处方服务,设立门诊慢性病便民服务窗口(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门诊慢性病患者提供外配处方;积极落实挂号费用减免服务,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门诊慢病患者购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免收门诊慢病购药开方挂号费,减轻慢性病患者购药负担;积极落实处方周期服务,门诊慢病患者执行12周“长处方”政策,特殊情况时,处方医师最多可延至三个月药量,延长三个月量处方需注明原因。
在做好“三个优化”方面,我市持续优化慢性病患者购药服务。对于无法一次通过一家定点医药机构配齐的处方,采取“协作购药”办法,首家购药定点医药机构确认并标注给付药品,加盖公章后留存复印件备查;患者可携带原件继续前往下家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对于慢性病患者本人因行动不便、卧床、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就诊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填写“慢病患者开药委托书”,定点医疗机构核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后,由委托人代替本人开药。
同时,我市持续优化慢病处方流转服务及基本信息查询服务,一般情况下,定点医疗机构要使用“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开方;充分发挥各医院医保工作站职能,院内医保工作站要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查询本人门诊慢性病基本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