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2023年度计划任务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四十七2023年度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方案》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伊春、黑河等市有200余台锅炉只有简易除尘设施,除尘效果不佳。
二、整改目标:存在问题的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对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停用锅炉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再次启炉时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淘汰。
三、整改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相关县(市)、区为整改责任主体,市直各有关部门牵头督导,协同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管、供热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工业锅炉淘汰、锅炉停用或使用登记注销、供热锅炉淘汰工作。全面排查燃煤锅炉达标情况,建立清单、分类施策。
2.2022年5月对停用的绥芬河侨兴远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台锅炉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再次启炉时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对于筛选出进行整改的39台锅炉,于2022年10月,完成宁安市吉奥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等19台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2023年6月,完成黑龙江省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林口复烤厂等13台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2024年6月完成牡丹江市红炉供热有限公司等7台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
4.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环境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在用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停用锅炉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前不得再次启炉。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按照整改方案年度任务计划,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对各县(市)、区整改进度进行调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印发提示函、预警函、督办函等共8份,及时督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督查检查组,对2023年度计划整改锅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15台锅炉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其中5家企业共计7台锅炉完成了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7家企业8台锅炉目前已完成淘汰拆除。
五、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1-643145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邮政编码157000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撰稿:郭火生
校对:王妍
一审:郭火生
二审:冯景移
三审: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