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要求,我市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4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市政府制定规章的事项,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宪法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符合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理由、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请一并提供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联系人:荆雪
联系电话:0453-6191032
邮箱:mdjzffg@163.com
通信地址:牡丹江市司法局立法科(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41号)
邮编:157000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2日
来源:牡丹江市司法局立法科
撰稿:荆雪
校对:王宝莹
一审:荆雪
二审:王宝莹
三审:刁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