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我市1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进行公示。
问题(省2016年方案序号16):近年来,黑龙江省虽然加强了生态保护工作,但是在发展粮食生产过程中,对湿地、草地、林地保护不够,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多发频发,形势不容乐观。
责任单位:各市(地)党委、政府(行署)。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目标:对湿地、草地、林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湿地、草地、林地资源现状和违规开垦问题,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遏制和扭转生态破坏问题多发频发态势。加大保护力度,以绿色发展、保护生态、自然恢复为原则,确保不突破生态红线。
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已开展并完成湿地认定工作,并在牡丹江政府网站公布了湿地名录和一般湿地名录。
2、开展并完成了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草原专项行动和全市"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发现毁湿图斑一块,面积为13.9公顷,该地块已停耕,自然恢复。
3、开展并完成了我市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出台了《牡丹江市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
4、《牡丹江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已形成初稿,各部门征求意见中。此方案中明确了以省、市政府发布的湿地名录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管护的联动机制。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共5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430201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牡丹江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