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9/18 4.6k 阅读 114 点赞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将在我市市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我局草拟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2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昕,联系电话:0453-6431451

  电子邮箱:mdjhbjwqb@126.com

  附件:《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