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将科技要素融入农业生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牡丹江市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了《牡丹江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经市科技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