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规〔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人民空军起飞遗址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起飞地,是老航校精神的发祥地,文物价值意义重大。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老航校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规定,经市政府核定,“人民空军起飞遗址”为牡丹江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人民空军起飞遗址”文物本体为:东北老航校时期的一条跑道、一座塔台、四个机库和五处机堡等,共占地面积约0.2平方公里。文物本体及四周十米范围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四周十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尽快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建设。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