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海林市依据牡丹江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海林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从多方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以下为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总体方向
(一)总体要求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原则,通过创新服务与激励机制、加强监管、落实补偿养老及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市乡村医生全部达中专以上学历,80%以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二是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有保障,建成素质高、适配需求且稳定发展的队伍;三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逐步推行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聚焦核心任务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1.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人口多、居住散的可增设,人口少、面积小的可联合设置,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
2.乡村医生配置:按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3名的标准,结合服务人口、现状、需求及地理条件合理配置。
(二)强化乡村医生管理
1.严格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需具备相应资格并注册,新进入人员需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规范从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执业与服务质量,清退无执业资格人员。
3.严格考核:每季度由镇卫生院考核,内容涵盖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结果作为执业注册和补助发放依据。
(三)提升乡村医生素质
1.学历提升:2016-2025年,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乡村医生,符合条件者可参加3年学历教育,学费适当补助;实施“村来村去”定向培养,全省每年招100名免费医学生,海林市积极申报并签订服务协议。
2.统一管理与培训: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辖区乡村医生,向人员短缺村卫生室派遣或派驻人员;免费开展岗位培训(2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和脱产进修(3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鼓励学习中医药知识,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创新服务模式
1.契约式服务:乡村医生单独或组队与居民签约,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同时为村内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2.建立执业制度:设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取得资格者仅限在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且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3.拓宽服务空间:搭建全省乡村医生咨询服务网站和信息化平台,提供多方面服务,链接省内外医疗机构助力转诊。
(五)保障待遇与完善退出机制
1.收入保障:通过购买服务保障收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重点倾斜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农村户籍人口人均不低于7元给予定额补助;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按参合农民每人10元支付一般诊疗费,动态调整补助标准,边远地区适当增加补助。
2.养老与退出: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者每月补助200-300元;原则上65周岁乡村医生不再执业,特殊情况如中医、民族医可返聘。
(六)改善执业环境
1.加强硬件建设:多形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政府补助运行经费并纳入预算,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多功能电子化管理。
2.分担执业风险:通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三、落实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卫生计生、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进。
2.资金保障:市政府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下拨,确保专款专用。
3.督导检查:市政府不定期督导,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表彰工作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