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办规〔20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电梯,现制定印发《牡丹江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表》,请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军分区,师院,医学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电梯,现制定印发《牡丹江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表》,请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军分区,师院,医学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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