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44号)精神,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制度分散、统筹衔接不够、综合效能不高、对象认定不够精准等矛盾和问题,市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构建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全面、精准”双兜底。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44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牡丹江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共计四章71款。本《方案》主要以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兜住底线、信息共享和精准救助的原则,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互融通,提升救助综合效能。在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8+1”、黑龙江省“9+1”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又将“殡葬救助”纳入体系,进而形成了我市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为主体,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取暖救助和殡葬救助为一体的“10+1+N”的综合救助体系(10为各项制度,1为社会力量参与,N代表救助对象),实现了现阶段救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