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政府投资的园区配建公租房和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分类处置和盘活工作,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缓解市级财政债务压力,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经市房产局与城投集团逐个项目调查摸底、现场踏查、分析研判,并与城投集团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四城区民政部门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公租房房源需求调查摸底情况,结合牡丹江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建保{2017}4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安排,并征求了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解决的问题
2011-2014年政府投资园区配建公租房项目5个、1.1万套,建设主体为牡丹江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和中央建设补贴,截至目前,以前年度已报基本建5514套(已分配1108套、待分配4406套);在建4012套(预计今年底完成基本建成3222套);由于规划调整未开工574套;长期停建900套。2011年以来,市区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累计达到1.1万套,项目总投资近30余亿元,一是政府举债建设园区公租房建设比重过大,还贷基本没有来源,牡丹江市财政债务风险已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地方财政还贷压力巨大。二是公租房实物保障与货币化保障政策存在冲突,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已通过多种渠道透露了将加大货币化住房保障的政策信息,如果这一信息转化为政策落地,势必将与已经实施5年来的提倡鼓励建设公租房、进行实物保障政策发生冲突。应保障家庭观望等待政策的心里预期较强,一部分已分配入住家庭退租比例较大。三是从现阶段看,实际建设的房源供大于需,政府投资、园区配建的公租房主要特征就是集中建设,房源位置固定。虽然牡丹江在项目规划选址上也考虑了园区项目建设和各城区的分布,但仍无法解决集中建设带来的弊端。相当一部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于工作、生活、儿女上学等原因,考虑到交通、生活便利等诸多原因,申报意愿不强。四是因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因素影响,原计划保障对象数量达不到预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滞租造成房源闲置。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科学评估、优先保障、风险可控、合理处置的原则,既要满足轮候家庭的保障需求,更要考虑今后新增申请对象的保障需要;对确实不能形成有效供应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和有效盘活。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闲置或长期停建的7986套公租房进行有效盘活。二是盘活产业园区配建公租房和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分期分批调整为棚户区(危房、城中村)改造、扶贫搬迁、救灾、“双创”基地、文化教育、养老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停建项目退出公租房计划管理。根据牡丹江市公租房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逐个项目调研,拟盘活调减公租房7986套、涉及中央专项资金2.42亿元,拟盘活转换公租房用途如下:转换为安置用房5146套、涉及中央专项资金1.16亿元;转换为养老设施1366套、涉及中央专项资金8132万元;直接调减计划1474套(其中:因长期停建900套,因规划调整未开工574套)、涉及中央专项资金4524万元(长期停建2700万元、规划调整未开工1824万元)。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履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程序后,实施台账管理,相应调减计划。四是强化组织实施。要确保方案实施后,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水平不降低、国有资产不流失。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对组织实施不力、申报项目不实、弄虚作假,以及由于处置和盘活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较为严重的单位、个人,将按规定进行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