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秸秆产生量大,但综合利用不够,秸秆焚烧仍是导致春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春季,由于秸秆焚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等多个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逐年稳步提升并全部完成,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督导所辖各县(市)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并完成工作任务验收,确保完成省级确定的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
2.2022年12月21日前,制定并实施牡丹江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同所辖各县(市)区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
3.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年度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不少于20%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准,确保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建立健全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6.完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级委办局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7.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8.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村屯广播等宣传方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9.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规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1%,完成省定任务目标(90%)。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印发了《牡丹江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任务书,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均完成省定任务目标(9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15%。
4、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典型工作经验,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公众号及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适时实地到各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调研指导工作。
5、牡丹江市已建立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禁烧工作开展,2021年秋季、2022年、2023年春季累计召开5次秸秆禁烧会议。
6、建立起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级委办局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7、制定督查方案,重点针对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及各项措施落实开展督查工作。2022年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督查组对10个县(市)区开展禁烧督查工作。印发《牡丹江市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联合督查工作方案》《牡丹江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春季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春季市生态环境系统抽调28人,分为14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不间断地督查巡查及交叉互查。
8、牡丹江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引导的有关要求》,总体指导,组织全市范围大力开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专项宣传。通过媒体播发秸秆禁烧政策与工作动态信息,各乡镇、村屯宣传到户、通知到人。制定《牡丹江市2023年春季禁止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各级网格开展春季秸秆禁烧广泛宣传。
9、制定约谈、责任追究方案,对于出现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现象的县(市)、区,进行追责处理。制定专项考核方案,每年禁烧工作结束后进行严格考核评分。对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度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并印发考核结果通报。
五、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0453-6171482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0453-643145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10218室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408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撰稿:徐健 郭火生
校对:张雪松
一审:徐健 郭火生
二审:马旦林
三审:周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