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06/28 4.8k 阅读 129 点赞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牡丹江市木耳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不到位,每年生产木耳产生约23亿袋废菌袋,有6亿袋未得到综合利用,大量废弃菌袋被随意丢弃。东宁市大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穆棱市益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部分废弃菌袋回收加工企业生产方式十分粗放,烟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未得到综合利用的菌袋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经营企业烟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彻底根治。

三、整改措施:1.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木耳废弃物污染治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督促落实整改各项工作措施。

2.2022年12月21日前,对未得到综合利用的菌袋进行集中堆放和脱袋处理,脱袋后的菌糠实现“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处理。

3.开展废弃菌袋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探索依法管理废弃菌袋污染防治工作。

4.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食用菌废弃菌袋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菌农、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5.对东宁市大川新能源有限公司、穆棱市益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排污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推进成立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牡丹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菌袋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实行台账管理。通过实行台账管理,采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方式,我市列入整改问题的废弃菌袋,已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三是开展立法调研。开展废弃菌袋防治专项立法调研,深入到各县(市)区了解废弃菌袋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治理路径、执法检查等情况,探索依法管理废弃菌袋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宣传。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悬挂条幅、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食用菌废弃菌袋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广大菌农、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五是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废弃菌袋利用处置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废弃菌袋利用处置企业执法检查工作督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菌袋利用处置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辖各生态环境局按整改任务开展工作。东宁大川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0日,环评文件获得东宁生态环境局批复(牡东环建审〔2021〕35号),2022年10月24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22年11月2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牡环法责字〔2022〕5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牡环罚告字〔2022〕45号)。企业按整改要求通过在原料堆场周边安装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物料堆场的最大高度;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生产车间全闭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问题得到解决,做到达标排放。烘干炉窑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穆棱市益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11月24日完成排污登记;2021年11月25日环评文件获得穆棱生态环境局批复(牡穆环审〔2021〕23号),2022年7月25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22年1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牡环罚〔2022〕3号)。企业按整改要求在堆场采用苫盖降尘,投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窑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3年2月22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6月2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撰稿:徐 颖

校对:汪佳宝

一审:徐 颖

二审:汪佳宝

三审:于喜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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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