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严重,在全省现场抽查的1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中,7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问题。
二、整改目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1.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2.举一反三,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牡丹江市通过印发宣传条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养殖主体参加相关技术培训,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普及了畜禽粪污规范处理知识,同时提升了养殖主体的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自查自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调度,并已按时限完成了整改。通过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按照《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管理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模板,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更新与填写工作。目前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3%以上。四是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针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执行情况、养殖场(小区)选址、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置、污防配套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开展检查。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均履行环保手续或进行备案,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建设畜禽废弃物收集、贮存设施并正常运行,与农户和种植户签定协议,畜禽废弃物用于还田。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3月16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3年3月23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6月2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
(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撰稿 曹浩
校对 曹浩
一审 侯健
二审 周迪
三审 徐龙义